貨車壓實線右轉撞電動車造成一人死亡
  □記者 文盛
  本報訊 2013年8月13日,在海口丘海大道龍華捷快輪胎服務中心缺口路段處,司機盧××駕駛車牌號為瓊C3××69的大貨車沿丘海大道由南往北方向(在第二車道)行駛。9時50分許,大貨車駛至龍華捷快輪胎服務中心缺口路段時,盧××駕車越實線右轉彎經非機動車道駛入缺口,適遇周××駕駛電動車同向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而至。由於盧××右轉彎前未註意觀察路況,導致大貨車右前角碰撞周××身體左側,電動車向右側摔倒在地,大貨車左前後輪碾壓周××及電動自行車,造成周××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現場勘查、檢驗鑒定結論、當事人陳述等證實:本事故的發生是由於盧××駕車不遵守標線規定行駛而造成。海口交警支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認定當事人盧××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周××無交通事故責任。  (原標題:貨車壓實線右轉撞電動車 造成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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