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再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日前發佈。根據《決定》,納入第二階段清理範圍的新中國成立至1977年期間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160件被廢止,231件宣佈失效,20件繼續有效。《決定》的發佈,標志著中央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中央強調,這次集中清理工作結束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即時清理作為制定或者修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一個必經環節,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在黨內法規建設過程中同步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協調統一。繼續有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及時彙編成冊,以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遵守執行。對不涉密或者可作解密處理且適宜公開的繼續有效文件,按規定程序審批後向社會公佈。
  據介紹,目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本地區本部門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預計今年底明年初全部完成。新華社  (原標題:中央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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